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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查了,古人也有玩SP和恋物的

我查了,古人也有玩SP和恋物的

历史课,上课。

有人说dom/sub是个舶来品,由潘光旦老先生翻译成“虐恋”之后才引入中国,中国没有自己的虐恋文化。

我稍微有点不同意见。其实许多古籍里都有对类似现象的描写,古往今来,一直存在。

比如宋朝的宣城守吕士隆就是一位道具控+SP爱好者。

宋朝的宣城算个大城,所以里面的人前卫一点,时尚一点也是可以理解的;吕士隆当时已经是宣城守备军的最高指挥官,升官是暂时没法升官的,这辈子可能都升不了了,军营里娱乐活动又没有,只好打打军妓维持生活这样子。

“宣城守吕士隆,好缘微罪杖营妓。”赵德麟《侯鲭录》里记载,吕士隆平时最喜欢的娱乐活动呀,就是想方设法地找借口来打军妓,看军妓呼天喊地,哭爹求娘的样子。

有一天,吕士隆又随便找了个借口想打军妓了,可刚把军妓裤子脱了,军妓鼻涕眼泪全下来了,泣诉曰,“我是被你打习惯了,不敢避杖,但是最近军营里新来了一批军妓,各个能歌善舞,出水芙蓉,我害怕你这样对军妓说打就打,要把她们都吓跑了呀,这样一来,你以后就无新人可打啦。”

吕士隆一听,觉得肥肠有道理,自己可是要用科学发展观引导SP事业可持续发展的男人,怎么可以捡了芝麻,丢了西瓜,因此他非但没有杖责这个军妓,还因为觉得她是真的在帮自己想办法而犒赏了她。

后来宋诗鼻祖梅圣俞听了此事,还特意写了首《莫打鸭》来讽刺吕士隆,“莫打鸭,莫打鸭,打鸭惊鸳鸯,鸳鸯新自南池落,不比孤洲老秃鸧,秃鸧尚欲远飞去,何况鸳鸯羽翼长。”这里的“鸭”指的就是老军妓,“鸳鸯”指的是新来客。

查阅史料可以发现,古籍中凡是提及与施虐倾向相关的记载,几乎都是和权力、强迫挂钩的,不存在受虐一方自发的、心甘情愿的现代dom/sub行为。

再比如这一例,清朝俞樾的《右台仙馆笔记》中记了这么一件事,乾隆年间有位姓甲的中产阶级,家里有一妻,一妻弟,一仆一媪,无子。结果婚后不到一年,甲某挂了,又不到一年,妻弟也挂了,这一仆一媪一看,我靠,甲夫人有毒啊,克男人,快跑吧!于是仆妪皆散去,留甲妇人一人。

但甲妇人克男人的名头已经传开去了,一开始还有好心人让她帮忙洗洗衣服,干干杂活,分些食物给她,后来也接不到这样的活了,生活饥寒交迫。

就在过不下去的时候,县官家的老媪找上门来了,说,“我有一计,可以让你暂时免受饥寒,不知道你愿不愿尝试?”

甲妇人都快饿死了,恨不得让老媪用10倍语速快进说。

老媪慢吞吞地说,事情是这样的,咱们新来的县官啊,是个变态,啊不是,是程朱理学的狂热爱好者,推崇“存天理灭人欲”那套,特别讨厌妓女,每天都要找妓女去衙门里批斗,去打板子,还非常喜欢脱光了打,连妓女都感觉到羞耻,所以现在妓女们一起众筹了一个“代打基金”,谁愿意顶替她们去挨板子,“受杖一,予钱千也”;而且你想一下,你是冒名顶替,只是受了皮肉之苦,名誉受影响的还是那些妓女,是不是非常划算?

甲妇人一听,欣然答应,这差事做了一年,“妇竟积二百余金,以其夫之丧归葬”,你看,要不说三百六十行,行行出状元呢?连挨打都打的自己发财了,你还有什么借口不好好努力挣钱?

哈哈哈扯远了,回到甲妇人,一开始人们都说甲妇人顽钝无耻,但等到甲妇人用积攒的200金葬了自己的丈夫和弟弟,人们才又开始称赞甲妇人“有贞有义”。

这个例子的原文里很大篇幅都是写那“受笞之妇”,写她的无奈、含冤和昭雪,但我更关注那个“爱笞裸妓”的县令多一些,诚如所见,“平等”、“双方自愿”这些现代文明中dom/sub行为里的共识在他身上是不存在的,当他的这种“变态”的爱好和真实的权力叠加在一起,就会形成非常畸形的社会现象。

因此这也又从侧面印证了,为什么现代的、健康的dom/sub关系前提里双方必须是平等的,不存在权力压制的;所有虚拟的“权力交换”必须建立在平等的基础上,否则久而久之,就会出现上文中的怪诞现象。

下面再来看几个描写受虐倾向的例子。

清朝朱梅叔《埋忧集》(卷九〉记载说,姚庄有一位顾文虎同学,家庭条件优渥,成长环境适宜,没怎么家长被打过。但突然有一天,他仿佛是收到了神的启示,非得脱了裤子让家里人打他二十大板。家里人懵逼了,但又拗不过这位公子哥,只好照做。顾文虎同学被打之后,感觉“神清气爽,血脉开合,后习以为常。”

这一习以为常可好,三天两头让家里人打自己,家里人害怕把这宝贝儿子给打坏了,不敢重打,这点小九九很快被顾文虎察觉,他反而跳起来打他的家人,“杖稍轻,輒加呵责;或反以杖杖之,必重下乃呼快。”

我猜想,顾文虎同学当时和家人的对话可能是这样的。

顾文虎:“打我。”

家人:“不打。”

顾文虎:“那我打你。”

家人:“造反啊?”

顾文虎:“造反怎么的吧?”

家人:“大逆不道,敢造反我就要按家法打你。”

顾文虎:“那正好嘛。”

家人:“???”

当然除了小圈的,还有恋物的,唐卢仝的《玉泉子记》里就有一位秀的我头皮发麻的佛馆馆主——杨希古。

这位杨希古同学,酷嗜佛法,喜欢收集佛象,放在自己的道场里,然后每天快天亮的时候,都要去道场里畅诵佛经,修身养性。

 

但杨同学诵佛经的方式有些特别,“以身俯地,俾僧据其上诵《金刚经》三遍”。翻译过来,就是自己趴在地上,让道场里的僧人以高履踩踏自己,一边踩踏一边诵读《金刚经》三遍。

城会玩哉!这一心向佛的玩法,实在是秀到48号了。但细心观察可以发现,这些受虐倾向的例子和描写施虐倾向的例子比起来,并不具备那么大的权力压迫性,更多是出于自愿,从而被当做奇人异事,风俗志趣写在古籍里。

这两天在读潘光旦老先生的书,潘光旦教授认为,轻微的痛楚中产生快感是很实在的心理作用,并且古已有之。

他举证的例子里有一个“谑”字,谑的意思是开玩笑,也指取笑作乐;但这“谑”字是从“虐”开始,加一言字旁,是谓“言之虐者”,意思是一些所谓的戏谑,自黑,自嘲,都是从令人痛苦虐心的话语言论中来提取元素供人取乐。另外还提到一词“痛快”,也是这种心理。

所以痛苦、快乐、施虐、受虐,这些情愫的产生其实都是出于人的本心,只不过古人在特定时代条件下,这些行为没法像现在这样被规范,所以在我们看来有些荒诞;包括现在也是,一部分人看我们,同样也是觉得荒诞而不可理喻,这也说明我们可能还是不够规范和优秀;但我相信,随着科学研究的深入,人们本身素质的进步和规范,有一天人们将会非常客观地来看待这些发自人类本心的欲望。

附文中各例文言原文:

[1] 宋赵德麟《侯鲭录》:“宣城守吕士隆,好缘微罪杖营妓。一日,复欲杖营妓,妓泣诉曰:‘某不敢避杖,但恐新到某人者,不安此耳。’

[2] 清俞樾《右台仙馆笔记》:“乾隆间有某甲者,以县尉至滇南,莅任未一年而卒,无子,止一妻,一妻弟,一仆一媪。居无何,妻弟亦死,仆妪皆散去;妻尚少艾,寄居民舍,久之无食,为人浣濯衣服以自给,十指流血,而不免饥寒。有邻媪者,在官之媒氏也,一日过而谓之曰:‘何自苦乃尔?今有一策,可暂救饥寒,能从之乎?’妇问何策,媪曰:‘新到县官,少年佻,而慕道学名,喜笞妓,笞必去衣,妓耻之,以多金求免不得,又以多金募代己者,亦无其人;若能代之到官,吾当与诸妓约,受杖一,予钱千也;伍百诸人皆受妓赂,行杖必轻,且形体是而名氏非,初不为泉下人羞也。’妇以贫失志,竟从其策。嗣后邑有妓女应到官,悉此媪为介绍而代之,县中皂隶无不识者,皆笑其顽钝无耻也。然妇竟积二百余金,以其夫之丧归葬。

[3] 清朱梅叔《埋忧集》(卷九〉:“姚庄顾文虎,累叶簪绂,习享丰郁。忽一日,促家人持竹篦,解裤受杖二十,后习为常,家人厌之,杖稍轻,輒加呵责;或反以杖杖之,必重下乃呼快。如是数年,渐觉疼痛而止。”

[4] 唐卢仝《玉泉子记》:“杨希古,性迂僻。酷嗜佛法;常置僧于第,陈列佛象,杂以幡盖;所谓道场者,每凌旦輒入其内,以身俯地,俾僧据其上诵《金刚经》三遍。”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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